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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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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权利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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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国来说,扶植一个受自己控制的国君无疑是染指郑国的一个好办法。今后我们会看到这种模式地无数次上演。即使到了今天,我们也能轻易地找到许多同样的例子。
就在郑庄公克段时,卫国为公孙滑出兵攻取了廪(lin)延。前文说过廪延位于今天的河南省延津县北,事实上“延津”这两个字就是“廪延”的别称,这里是黄河南岸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渡口。卫国把出兵时机选择在了冬季,因为这个时候黄河冰封,军队可以踏冰而行。
卫国可以利用这个时机,郑国当然也可以用,郑庄公很快组织了反击,卫国连廪延全貌还没看清就被打了回去,而且郑庄公赶走卫军后并没有罢手,直接又攻击了卫国本土。卫桓公连忙告罪请和,此时才算了结。
公子段和公孙滑呢?
郑庄公放过了他们,没有继续追究,他们可以平静地在卫国继续生活下去。
当然我们不能凭此就判定郑庄公是位仁慈的兄长和伯父,当时的君主遇到这种情况基本上都会这么做。在那个时代,讲究“灭国不绝祀”,讲究“兴灭国,继绝世”。
“兴灭国,继绝世”讲的是新王朝成立后要分封灭亡之国承继绝祀的世族。周朝分封夏、商二代之后就是“兴灭国”的典型例子,周朝立黄帝、大尧、大舜之后就是“继绝世”的典型例子。“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提拔隐逸的人才,授之官爵)”被《论语尧曰》认为是民心归附的三件大事。
“灭国不绝祀”也是这个意思,就是说即使一个国家被灭掉了,战胜者依然会给战败者一块地方让他祭祀祖先,延续香火。
在不少人看来,分封两三代前的君王后裔尚可理解,可是封敌国君主的后代似乎难以想象。实际上,这是有着深刻现实基础的。
从信仰来讲,在商周之际,人们信奉鬼神,重视祭祀,“国家大事,唯祀与戎。”祭祀还放在战争之上。人们认为鬼神都是有能力造福或者危害人间的,君王、贵族的灵魂更为强大,能够游荡于天地之间,甚至永恒不灭。所以,即使是亡国之君,却仍旧是最有资格主持祭祀其祖先的人,他们可能被流放,可能被囚禁,却不会被杀掉,他们会被留下来主持祭祀其先祖的灵魂。即使这个国家或者宗族没有后人了,还要往上追溯,把他的远支找出来延续祭祀,承继宗祧。今天还普遍存在的过房、过继现象,都是从“兴灭国,继绝世”的思想演化过来的。
而从人道主义和现实主义出发,这种怀柔安抚的政策是对失败者的怜悯,是胜利者标榜仁慈,显示自身接替前朝或他国是承继天命的正统体现。
同时,这种习俗也与当时的较为底下生产生活条件以及宗法制文明相关的。周朝分封建国是以宗法社会氏族为中心,以血统为基础,在王朝及各诸侯国之间,参与战争的都是贵族阶级,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为兄弟,或为姻亲,在亲戚之间讲仁义讲礼仪能避免内斗过于残酷,尽可能地减弱了内部战争造成的内耗。当然,这些礼仪都是遵守礼乐文明的华夏正统之间交战的规则,对于那些不尊从礼仪、不依附华夏的蛮夷戎狄是不用遵守的。
所以商汤灭夏后,夏朝的末代君主夏桀没有被杀,而是被软禁,他还可以与妺喜一起终老。同理,周公平定三监之乱后,流放蔡叔度,把霍叔处贬为庶民,但不久后周公就让蔡叔的儿子胡继承了蔡国,至于霍叔因为罪行较轻,且认罪态度好,后来又重新执掌霍国了。还有,公子段和公孙滑虽然最终老死卫国,但其后人却被召回了郑国。郑庄公去世后,其子郑厉公以“不可使共叔段无后于郑”为理由将流亡在卫国的公孙滑之子公父定叔及其家人迎回郑国,成为郑国大夫。
在以后,我们会看到许多类似的例子。
当然,这种做法的一个重大隐患就是为失败者复辟提供了可能性,所以胜利者多会采取一些非常手段,如将之迁出原地,或任命亲信将之看管,就像周武王把纣王之子武庚留在朝歌主持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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