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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天才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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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雁没去上课,而是回寝室试玩自己的外星人电脑。

  他刚到寝室,寝室内的兄弟们便纷纷要出门了。

  不过今天一天没看到杨羽和林东阳,不知道这俩货去哪了。

  “沈雁,上课去啊!”

  孙长袖拍拍沈雁的肩膀,笑嘻嘻道。

  “我不去了,你们去吧。”

  沈雁摆摆手,一脸随意的表情。

  重生让他最痛苦的事就是要再上一遍大学!

  重生让他最开心的事也是再上一遍大学!

  沈雁痛并快乐着。

  上课是不可能去上的,打死也不去!

  至于考试挂科?

  呵呵,绝无可能!

  沈雁的记忆力非常好,要不然也不会记得那么多前世细枝末节的小事。

  所以对于前世学到的一些东西,也还没忘光,按照沈雁对自己的信心,到时候考试前临时抱佛脚,温习一遍大概率都会通过!

  对,没错!

  他就是这么自信!

  这时候寝室的这些人还不是老油条,等到了明年,寝室内除了葛峰之外,其他人基本上能不去的课都不去了。

  而大二之后,杨羽和女朋友同居,直接搬了出去。

  肖琅这货家里本身就是本地的,也时不时的回家住。

  本来沈雁也觉得寝室条件艰苦,也想搬出去,但奈何女神不同意啊。

  沈雁为了陪伴女神,就只好跟一帮兄弟窝在寝室里了。

  等到寝室几人走后,沈雁将自己下铺的桌子收拾了一下,然后打开外星人,登陆自己的英雄联盟账号。

  买之前沈雁已经让老板帮他把游戏下载好了,要不然等到了学校,这破网要下到什么时候?

  他这号上全英雄两百多皮肤,不过段位就很水了。

  白银五!

  作为白银的守门员,他最快乐的就是玩儿童劫、托儿索、小学僧了。

  不过偶尔玩腻了,也会玩玩无脑肉坦,比如石头人这种!

  后来,沈雁也有一段时间喜欢上了敲钟牛!

  这一年的儿童劫还没有后世那么废物,托儿索也还没被削弱,是峡谷之中登场率最高的英雄。

  不过这一把,他选的是打野。

  没办法,龙瞎皮肤这一年还没烂大街,沈雁恰好抽到了!

  如果打游戏不是为了装比,那将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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