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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医妃:农门丑妇要翻身叶春花吴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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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我要替你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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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春花倒吸一口凉气:“你说什么?他们是我的亲人!”

“对啊,所以我给了他们选择的机会。翁氏为了宅子和一千两银子,可以要你这个至亲之人的性命。他们应该也能想到,我为他们购置的宅子,远比他们的性命值钱得多。”盛宇卿语气清清淡淡的,却条理清晰。

这一刻叶春花才明白,她的便宜丈夫,这个摘了人皮面具,翩如谪仙的人,真真正正是个天家人。一个论起旁人性命,像在论一斤白菜一样轻松的天家人!

真是腹黑冷血呢。哪怕有着暗黑历史的她,也自愧不如。

“媳妇,你年纪小,又一直在乡间长大,自然不会体会到被别人背叛的滋味。只要他们签了卖身契约,若是起了背叛之心,定然会掂量许多事。”盛宇卿呷了口茶,悠闲自若:“再说他们成了你的家仆,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会被打上你的标签,真要有人示之以好,也会因为他们家仆的身份而考量一番。这也就给你争取了些发现坏人的时间。”

差点被他晓之以利益而绕进去。

叶春花冷笑一声:“谁说我没尝过被人背叛的滋味?但即便如此,我也不会同意让他们成为我的家丁。他们是我的家人。”

她确实被背叛过,还是最厉害最惨的那种。

要不是被情同姐妹的洛云背叛,她怎么可能会死去,又哪里能穿越到这个时代、这个空间?

要问世上,谁被背叛得最惨,她应该是排得上前十的。

她的好姐妹洛云跟她一样,都是从G城被组织拐走的。那个时候她们才五岁。她们被锁在密闭的汽车里,与十来个懵懂的孩子一起被运至境外。

学武术,学毒,学医,一年后才六岁的他们便被放逐到热带雨林中,每个人身上只配备了一把刀。上百个孩子,只剩不到一半。而与她来自同一个地主,有了友谊的那十来个孩子,也只有她和最好的朋友洛云活着。

在西伯利亚进行养盅式生死训练时,她又与洛云一起成长。她们每杀死一个一同训练的人,就能挣一块馒头。虽然一直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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