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我有空间大农场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9 摊牌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2/3)页

  “孩子呢?由我抚养,以后你可以随便来看。。

  如果你不想离婚,也可以咱们两个之间不能领证,不能耽误我再找下一个。”周洋的想法很简单,最重要的就是不领证。

  不领证在法律上不属于结婚。

  农村结婚一般都是只要小年轻的同意,双方父母不反对就可以摆酒席,让所有亲朋好友共同见证结婚。

  但是你这个婚礼再有婚姻法以后,就属于不被认可了,不被法律保护。

  法律他保护的是你本子上写的那个名字,尽管你跟本子上那个名字没有结过婚,也同样是保护的。

  听到周洋说的这番话,常如玉并没有直接答应下来。

  因为她还想着两个人不分开,尽量给自己的孩子一个完整的童年。

  可是看周洋的态度,不离婚是不行的,除非自己答应他,不管他的私生活,和其他女人结婚。

  可是这样的话,自己怎么办?

  想了半天,常如玉也没有办法,只好祈求周洋先结婚再说。“我答应你,只摆酒席不领证,但是孩子必须归我。”

  “那不可能,孩子必须归我,但是我不会阻拦你来看孩子。

  另外,你觉得你一个女人一个月上班挣那么两三千块钱能养活的了一个孩子吗?”

  孩子户口也可以在我这,你一个女人没结婚也分不了户口。

  孩子的户口如果不跟我,总不能让他当个黑户吧?”周洋设计的很好,如今也即将到了收获的时候。

  常如玉虽然智商不高,但是关于孩子的事儿,还是很关心的。

  她想了一遍,这个事儿还真像周洋想的那样。“嗯,但是等你再结婚和别人领证以后,这孩子必须给我。”

  “没问题。”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周洋现在只想忽悠她。

  孩子生下来,两个人再离婚。

  明年周洋还可以继续相亲,无非就是多了一个离婚男的名字。

  实际上,在法律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