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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手指就是十年后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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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无论如何,事到如今要王子骞就这么放弃它搁置不用,那是死都不可能答应的!

  开玩笑呢?自己一十八年来就日思夜想总算盼来这么一根救命稻草,那还不死死的攥着?

  要我放弃?那还不如干脆死了算逑……

  想干就干,王子骞也是凭着一股虎劲,直接从包里拿出了一个崭新的笔记本和纸,在纸上写上了第一句话——你是谁?

  写完之后王子骞把笔记本和笔一起收入空间,等待着对面的反应——

  也不知道对面能不能看懂简体字?不会是外国人或者古代人士吧?

  虽然此时已经是夜里两点多快三点了,但是他相信对面应该此时也还没睡。

  毕竟这这个空间可能对人家也很重要,不可能王子骞这边耍来耍去将苹果,瓶装可乐,泡面等搬进搬出的……对面就完全毫无察觉……

  王子骞写下这句话,当然不指望对面真的就乖乖的自报家门,只是作为一个开场白,引出下面的企图沟通的下文——

  他也想先摸清一点对面的底细,然后再商量关于这个芥子空间如何合作使用的问题——

  像刚才那种直接把他放进去的苹果,拿起来就咬一口的行为肯定是不合适的……

  问题不在于区区一个苹果,而在于尊重别人财产所有权,不能擅自盗用其他人的财物。

  王子骞神情紧绷,自己都能听到心脏砰砰的跳动声,眼睛下意识眯了一下——

  因为就在刚刚他“看见”放进去的笔记本和笔全都不见了,肯定是被对方取走了……

  看来对方反应也不慢,立刻就明白了,他是想要文字交流的意思……

  就在王子骞内心忐忑不安,等待对方回复的时候,笔记本和笔又悄无声息回到了芥子空间——

  王子骞打开笔记本看了一眼,顿时怒目圆睁瞳孔放大,额头上冷汗直冒,因为笔记本下面只回复了五个字:

  王子骞,你好!

  如果不是今天一系列离奇事件锻炼了他的神经,他当时就差点把日记丢出去——

  他……他他他知道……我是谁了……

  怎么可能呢?

  一把抓起仔仔细细把笔记本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遍,这个日记本确实是新的从来没用过,这个圆珠笔也是前几天随手在路边小店买的,上面也没刻他的名字……

  就算之前收进去的苹果、泡面、可乐……这些东西也不可能联系到他的身份信息上啊!

  问题不是出在笔记本和圆珠笔上,那就只可能是——字迹?

  难道对面仅凭的他的笔迹就能认出他?那应该是对他非常非常熟悉的人了?

  不可能啊!这个也太玄乎了吧?

  公允的说王子骞本身的笔迹中规中矩并没有什么个人特色,就算是天天批改作业的任课老师,如果试卷涂上名字,十有八九也不一定能通过笔迹找出他的卷子……

  难道是另外一种可能?对面是掌握了某种奇门异术的大能,能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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