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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想当奸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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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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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将这件事情放在明面上来讲,将全国各地的土地全部丈量起来,登记在册。

  并根据官阶和爵位分配土地,这样子有效抑制土地兼并。

  并且,这官阶是可以降的,要是被贬官或者是罢官,那自然所拥有的土地也会重新收尾国有。

  这样子一来,就增加了土地的流动性。

  更何况,朝廷的官员的数量是有限的。

  高官,寥寥无几。

  据吏部所整理的资料,整个大夏的官员共有一万四千人,是立朝之初的两倍多。

  两倍多啊,这是什么概念,就是代表支出给官员的俸禄多了一半。

  有一些官员就是挂个名的,然后啥屁事也没干,就可以领俸禄了。

  看来得裁员了。

  谢纪暗想道,这官员都腐败的不成样子,真不知道原身怎么忍下去的。

  这都是吸血啊,吸的是朝廷的血啊!

  然后这些官员在百姓面前作威作福的,动不动就抢夺民财,更有甚者将百姓的生命当成他们的乐子。

  对人命明码标价,要是不小心死了人顶多就赔点钱息事宁人,更有的连钱都不赔。

  官官相护,这是常有的事情。

  这乱象得整治了,不然要是继续下去,肯定是会出乱子的。

  再说这奴隶,这个朝代虽说的封建社会,但是还是有类似于奴隶的存在。

  这个奴隶就是你们所认为的那种任打任杀的奴隶。

  不是后世所说的丫鬟,家丁等人,他们是没有任何人权的,整个人都是主人的附属品,像商品一样,可以随意买卖。

  主人打死奴隶是理所应当的,奴隶背叛主人,那后果最轻的得打个半死。

  当然,这种乱象在前朝就有所整治,就比如有限奴令出台,还在法律上规定了奴隶不能随便打死,不然是要被判刑的。

  当然,法律是这么规定的,但是实际操作上,那些官员却是无视了这种法律。

  不小心打死了下人怎么办,很简单啊,直接说他是暴病身亡的,不是被自己打死的,更何况,下人犯了错,难道还不能打?

  那些负责这种事的官员也自然会息事宁人,毕竟,大家都是同一个阶级,今天我给你一个面子,明天你也给我一个面子。

  大家都是朋友嘛,朋友,互帮互助很正常的啊!

  更何况,那下人的命,本来就不直几个钱。

  本朝也是从开国之初,除了皇室之外,其他的官员家里服饰的下人都不能以奴隶相称,只能说是雇佣关系。

  下人干活,是有例钱的,但是,这在官员面前,啥都不是事。

  下人,难道还敢违抗主人家的命令?

  以下犯上懂不懂,敢有一点做错被打死官府都不会理你的。

  要是敢背叛,绝对死的很惨,虽然历代皇帝都想整顿这种风气,但是效果不佳。

  该干啥还是干啥,最后那些皇帝死心了。

  这些下人,名义上说得好听一点是在官员府里打工,实际上就是个奴隶。

  对外的称呼也是,侍女,仆人等等,不都是奴隶。

  因此,这只是换个称谓的奴隶。

  但是,起码比之前好多了不是,最起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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